文/ 中國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項目工作指導委員會
建筑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更是保障億萬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民生產業,其企業社會責任的本質和價值在于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這個永恒的主題。基于這個認識,中國建筑業協會等12 家行業協會聯合發布了《關于建筑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啟動了《中國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項目》研究,全力推進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發展。今年7 月,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推進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要求推進“誠信體系建設”,“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管有力的全國建筑市場體系”。加強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將有力助推建筑業誠信體系建設和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建筑市場體系的構建。本文將從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建設推動者的角度,就我國建筑行業的社會責任建設和同行們進行一下交流。一、履行社會責任與建筑業企業的發展
在當代社會中,企業社會責任已經是一個眾所周知而且被企業普遍談論的話題,但不少人對“社會責任”的本質意義卻沒有深入的了解,甚至存在著嚴重的誤解。通常一說到企業社會責任,多數人想的是公益、慈善、捐贈或災后救助等自愿性的社會活動,當然這些活動無疑是應該受到社會的贊譽,但它并不代表企業社會責任的全部。現代企業社會責任的核心是強調企業主營業務與管理誠信等的緊密結合。
1.社會責任的定義和內容
國際文件中的社會責任定義和內容。目前,國際上公認和遵行的社會責任規范性文件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SO)于2010 年11 月1 日發布的ISO26000《社會責任指南》。該《指南》對社會責任的定義是:通過透明和道德行為,組織為其決策和活動給社會和環境帶來的影響承擔的責任。這些透明和道德行為有助于可持續發展,包括健康和社會福祉,考慮到利益相關方的期望,符合適用法律并與國際行為規范一致,融入到整個組織并踐行于其各種關系之中。該《社會責任指南》列出的社會責任內容是:組織的治理、人權、勞工慣例、環境、公平運營實踐、消費問題、社區參與和發展七個方面,這七個方面又細化為36個議題。該《社會責任指南》是一部指導性文件,為各國各組織的社會責任建設提供指導。據有關機構統計,截至2011 年已有36 個國家將ISO26000《社會責任指南》轉換為國家標準。
國際上的另一個規范性文件是社會責任國際(SAI)于1997 年頒布的SA8000《社會責任標準》。該《標準》確定的社會責任內容包括:童工、強迫與強制勞動、健康與安全、自由結社及集體談判權利、歧視、懲罰措施、工作時間、薪酬、管理系統等九個方面。該《社會責任標準》是供第三方認證體系所用的統一、可供核查的標準。
ISO26000《社會責任指南》和SA8000《社會責任標準》,列明的社會責任內容,前者較后者寬泛些,后者只圍繞保障人的基本權利作出規定,但二者的共性在于其制定都是基于國際人權公約、國際勞工組織的規定及國家一般的法律規定,其內容都是企業應當遵行的道德標準。
現階段我國有關文件規定的社會責任內容。近年來,我國政府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參照社會責任國際標準制定了一些規范性文件,對企業社會責任進行了規定。國資委《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規定的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為:堅持依法經營誠實守信、不斷提高持續盈利能力、切實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推進自主創新和技術進步、保障生產安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八個方面。有關行業協會的規定與國資委規定的八個方面大同小異。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用五個方面來概括建筑業企業的社會責任:首先是對人民居住的責任,要保障向社會提供安全、舒適、經濟、低碳綠色、美觀和滿足使用要求的優質產品。二是對企業投資者的責任,如不斷提高持續盈利能力、推進自主創新和技術進步。三是對企業員工的責任,如以人為本、保障生產安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四是對利益相關方(包括工程發包方和分包方、材料設備供應方、工程設計監理方、工程地盤社區及政府機構和社會組織等相關方面)的責任,如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確保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五是對社會大眾的責任,如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等。
社會責任,是企業的道德標準。有的人說,企業社會責任的各項內容,在我國的法律、法規中都有規定;我國企業遵紀守法、規范經營,許多做的也不比國外企業差。因此說,“履行社會責任”相對于“遵紀守法、規范經營”只不過是換了一個說法。這種理解不算錯,但并不完全。說這種理解不錯,是因為社會責任標準的制定就是基于國家法律以及國際人權公約、國際勞工組織的規定等,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與國家的法律法規要求是高度一致的。說這種理解并不完全,是因為“遵紀守法、規范經營”與“履行社會責任”是有重要區別的。前者含有法律法規(包括技術法規)的“強制性”和執行的“被迫性”,即不執行不可以;而“履行社會責任”則是從盡責任、盡義務的角度來思考問題、付諸實踐。“履行社會責任”和“遵紀守法、規范經營”,前者具有更高的精神境界,即由“要我執行”變為“我要執行”,由“被迫執行”變為“自覺履行”。企業通過持續的社會責任建設,將使企業的“遵紀守法、規范經營”由政府和社會的“外在要求”上升為企業的“內在文化”和日常的自覺行為,就象兒女贍養父母是應盡責任、應盡義務一樣。企業作為”社會人”,在對企業自身負責的同時,應自覺地回饋社會、為社會負責,具體講就是關愛企業員工、關照利益相關方的利益、保護自然社會環境,實現企業與職工、企業與社會、企業與環境和諧相處、共同發展、持續發展。這樣就將“社會責任”標準提高為企業道德標準。所以,強化企業“社會責任”理念、加強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對我國企業發展和社會進步具有重要的正面意義。
2.建筑業企業加強社會責任建設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建筑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建設工程質量關系到億萬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從這個角度看,加強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對于我國建筑業企業發展和社會進步具有非常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履行社會責任,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綠色的建筑產品,是建筑業企業的基本職能,是建筑生產活動的本質要求。建筑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物質生產部門,建筑業企業是工程建設投資轉化為固定資產的實施者。工程項目投資者的根本目的是獲得安全可靠、適用美觀、綠色低碳的建筑產品。確保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與環保,關系到投資方投資目標的實現和投資效益的提高。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要推進“誠信體系建設”。提供質量優良、安全、環保的建筑產品,是建筑業企業誠信經營的根本體現,是建筑業企業對消費者應當履行的基本社會責任,是建筑生產活動的本質要求。
履行社會責任是建筑業企業發展的內在需求。企業生存發展靠三種資本,物質資本、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企業的社會資本寓于企業與各種社會成分(企業股東、企業職工、相關人員和協作單位、相關社區及社會組織等)的關系之中,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其核心是“信譽”。企業在自身發展、關注員工發展、關注生產安全、關注節能減排、關注利益相關方利益等方面做得越好,也就是履行社會責任做得越好,就越能得到社會各方的信任和支持。俗話說“多一個朋友多一條路”,企業也是如此。履行社會責任是建筑業企業積累、擴大社會資本的必由之路,是實現自身生存、發展的內在需求。
履行社會責任是企業提升國際競爭力,加快“走出去”步伐的需要。在經濟全球化的新形勢下,尤其是ISO26000《社會責任指南》發布后,幾乎所有的歐美企業、跨國企業都對其全球供應商和承包商實施社會責任評估和審核,只有通過其評估和審查的才能建立合作伙伴關系。履行社會責任已經成為企業的品牌。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南非德班同非洲國家領導人早餐會的講話中,要求中國在非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履行社會責任,有利于企業提升國際競爭力,有利于開展國際合作、加快“走出去”步伐。
履行社會責任是加強行業自律、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需要。我國建筑市場不斷發展壯大,市場秩序逐步規范。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建筑市場秩序不規范的問題仍然存在,有的方面甚至還比較嚴重。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要“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管有力的全國建筑市場體系”。作為建筑市場主體之一的建筑業企業,對維護建筑市場秩序負有重要責任。建筑業企業通過誠實守信、規范經營、關愛員工、尊重利益相關方的利益,加強行業自律管理,杜絕圍標串標、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及質量安全事故,其實質就是履行了社會責任,就是為優化建筑市場秩序做了出應有貢獻。因此,建筑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于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是非常必要、十分重要的。
履行社會責任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大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要求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全面推進、協調發展,實現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十八屆三中全會更是將承擔社會責任作為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點內容。建筑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做到以人為本、保障安全、保護環境、節約資源、關注相關方利益、積極參與社會公益,實現企業與職工、企業與社會、企業與環境和諧相處,與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體”協調發展的總要求高度一致、與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高度契合。因此,有人形象地將社會責任標準稱為“我國建設和諧社會的催化劑和推進器”。建筑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意義重大。
二、我國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發展
新世紀以來,社會責任理念和有關社會責任的國際文件引入我國。我國政府有關部門、行業協會、企事業單位、新聞媒體等開展社會責任研討、進行國際社會責任實踐經驗考察、進行社會責任宣傳、制定社會責任文件,有的企業發布社會責任報告、開展社會責任評價,還有的進行了社會責任認證。社會責任建設在我國有關行業悄然興起。
1.我國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興起
2008 新年伊始,國務院國資委發布了《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2008 年4 月,中國工業經濟聯合會聯合10 家全國性工業行業協會發布了《中國工業企業及工業協會社會責任指南》。
中央管理的建筑業企業積極響應,在社會責任建設方面走在行業的前面。2008 年,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建筑行業首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2007)。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學部企業社會責任研究中心發布的“中國100 強企業社會責任發展指數(2013)”中分別排名第13、第52、第66 和第88 位。有四家建筑業企業在中國工業經濟聯合會“2013 中國工業經濟行業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發布會”上發布了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東部沿海地區建筑業的社會責任建設領先全國,上海市建筑施工行業協會在2008年發布《關于施工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2009年制定《上海建筑施工行業企業社會責任導則(試行)》,2011 年會同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精神文明辦公室聯合開展了“上海市建筑施工行業履行社會責任先鋒企業表彰活動”。目前,上海市建筑行業的此項表彰活動已開展了兩屆,首屆有10 家企業、第二屆有12 家企業獲表彰。中西部地區建筑業企業的社會責任建設行動稍遲緩,但如華西建工集團、重慶建工集團、貴陽建工集團、陜西建工集團等大型國有企業仍有較好表現。
總的看,我國建筑業企業的社會責任建設在實踐中已經有了長足的發展,同時呈現出央企和地方國有企業好于民營和外資企業、東部企業領先于中西部企業、大型企業優于中小型企業的特點。但是地區之間、企業之間發展很不平衡、差異性大,與國際上發達國家比較還有一定差距,有必要加大行業指導、加強行業推進。
2.加強和全面推進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建設
建立行業協會聯席會議制度。適應形勢的發展,為指導和推動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增強建筑業企業的持續發展能力,中國建筑業協會聯合中國水運、中國電力、中國鐵道、中國冶金、中國化工、中國煤炭、中國石油、中國有色、中國林業、中國航空和解放軍11 家工程建設協會,于2013 年2 月建立了“中國建筑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承擔我國建筑行業社會責任建設的推進、協調職能。該聯席會議成立以來,為社會責任建設的全行業推進開展了積極有效的工作。
發布《關于建筑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2013 年6 月,“中國建筑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工作聯席會議”12 家成員單位參考國資委發布的《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和ISO26000《社會責任指南》,聯合制定發布了《關于建筑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確定了建筑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要求和社會責任的主要內容,對我國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建設提出了五條要求:一是要求全行業要增強社會責任意識,把履行社會責任與企業的發展戰略和文化建設緊密結合,加強社會責任全員培訓和普及教育,努力形成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價值觀和企業文化;二是要求企業建立履行社會責任的機制,明確負責社會責任建設的管理部門,建立健全有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社會責任指標統計和考核體系;三是要求建立企業社會責任發布制度,有條件的企業應發布履行社會責任年度報告,完善社會責任溝通方式和對話機制,及時了解和回應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建議,主動接受利益相關者和社會的監督;四是要求編制全國建筑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評價準則和評價方法,待條件成熟后開展建筑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行業評價工作;五是要求各行業協會要組織開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經驗交流包括國際對話與交流,積極參與社會責任國際標準的制定。目標是“到2015年,全國特級、一級建筑業企業都應公開發布社會責任年度報告”。
《關于建筑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的發布,標志著我國建筑行業社會責任建設進入了行業協會聯手推動、全行業整體推進的新階段。
加強與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合作,促進我國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國際化發展。隨著經濟全球化和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為了更好地指導我國建筑業企業的社會責任建設與國際發展同步,制定一套既與國際社會責任建設內容接軌又符合我國建筑業實際的自我評估和社會評價的標準與方法,中國建筑業協會、商務部中國國際經濟技術交流中心和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經過兩年的協商、籌備,決定聯合實施“中國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項目”,并于今年2 月召開了“中國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項目啟動大會”。實施該項目,旨在通過編制并頒布實施既符合國際慣例又具中國化、行業化的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準則”和“評價指南”,建立起我們行業首批社會責任工作專家隊伍,形成我國建筑行業的社會責任建設評價機制,為我國建筑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和社會責任評價的全面推行奠定技術基礎和組織基礎,提供程序、制度保障。
三、科學規劃、務實推進袁高質量圓滿完成野中國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項目冶研究
“中國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項目”研究周期為3 年,主要開展以下六方面工作:
1.學習國際社會責任標準和工作經驗。這是項目實施的基礎性工作。首先要學習前面提到的ISO26000《社會責任指南》、SA8000《社會責任標準》及其《實施指南》等。為此,我們已舉辦了一期“社會責任初級培訓班”,計劃在適當時候再舉辦一期“社會責任高級培訓班”,主要學習社會責任國際標準。再是學習國外企業社會責任實踐經驗。計劃今明兩年各組一個團到國外學習交流社會責任建設的理念和實踐經驗。通過培訓和學習考察,為建設我國建筑行業第一支社會責任工作專家隊伍打基礎,為編制我國建筑行業首部社會責任評價準則和評價指南打基礎。
2.加強社會責任建設的深入調研,編纂首部社會責任初級讀物。這是項目實施的又一項基礎工作。我們已于4月下旬在北京、6 月中旬先后在深圳和西安分別召開了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調研座談會。內容是了解這三個地區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總體狀況,收集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典型案例,聽取大家對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想法以及對實施“中國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項目”的建議,特別是對編制我國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準則和評價指南的建設性意見。在調研座談之后,編寫調研報告和《中國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經典案例集》,為編制我國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準則和評價指南提供技術支持。力爭今年內組織專家完成編制和發行我國建筑行業首部《社會責任初級讀物》,在行業內乃至社會上進行社會責任知識的宣傳和普及。
3.建立建筑行業的社會責任工作專家隊伍。通過培訓、考察、調查研究,采取個人申報、行業協會推薦等形式,遴選、建立我國建筑行業社會責任專家庫,形成我國建筑行業第一支社會責任專家隊伍,為“中國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項目”的實施和行業社會責任建設提供組織保證。這支隊伍,將承擔“社會責任初級讀物”的編纂、社會責任評價準則和評價指南的編制、社會責任建設評價試點的組織和評價等各項專業技術工作。這支隊伍將在行業社會責任專家隊伍建設中起“酵母”作用,在行業社會責任建設中起骨干作用。
4.編寫我國收不《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準則》和《評價指南》。該《評價準則》和《評價指南》,由社會責任專家參考ISO26000《社會責任指南》、SA8000《社會責任標準》,汲取國內外社會責任實踐經驗,結合我國實際和建筑行業實際進行編制;它應具備國際化、本土化和行業化特點,便于我國建筑行業廣大職工學習和應用。該《評價準則》和《評價指南》的編制,是項目實施的核心任務,目的是為開展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試點和將來行業社會責任建設提供技術基礎。計劃今年內完成該評價準則和評價指南的編制、審定工作。
5.開展企業社會責任建設評價試點。這是項目實施的一項主要任務。擬在全行業遴選100 家左右具有社會責任工作基礎的建筑業企業,以新編制的《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準則》和《評價指南》為依據,開展企業社會責任建設評價試點。通過試點取得經驗、發現問題,進而修訂完善評價準則和評價指南。
6.進行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項目研究成果發布。對經試點應用和修訂完善的《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準則》和《評價指南》,中國建筑業協會將會同“中國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共同發布,同時對學習、宣貫、應用提出要求。這是《中國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項目》最主要的成果。它將為我國建筑業企業的社會責任建設和企業社會責任建設自我評估以及社會評價提供依據和指導。
目前,項目正按照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順利實施。我們有理由相信,經過3 年的努力,“中國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項目”將會圓滿完成。項目完成后,擬趁熱打鐵開展好以下七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建筑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全行業推進、規范發展的路線圖,包括指導思想、目標任務、方法措施和階段安排等,提出針對性強、操作性強的指導意見。二是組織開展《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準則》和《評價指南》以及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試點經驗的宣傳工作。建立宣傳培訓師資隊伍,先對企業社會責任建設主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進行培訓,再開展全員的宣貫工作。三是指導企業制訂社會責任戰略和發展規劃、建立社會責任管理體系,開展社會責任實踐,編制年度社會責任報告并向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布。四是開展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編制行業社會責任研究報告。要建立社會責任評價隊伍,以《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準則》和《評價指南》為標準,對企業社會責任建設開展社會評價,建筑業企業也可以進行自我評估。行業協會編制行業的年度“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研究報告”,公布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發展情況、建筑業企業100 強(或200 強、500強)社會責任發展指數,促進企業、行業社會責任建設水平不斷提高。五是加強信息管理,開展社會責任建設統計調查。要建立行業企業社會責任建設數據庫,開展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統計調查,及時掌握行業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總體狀況和動態。六是抓典型,開展經驗交流。重點是大型國有建筑業企業、大型民營建筑業企業、有對外經營權的建筑業企業、特級和一級總承包企業。通過抓典型,進行表彰、獎勵,開展經驗交流,發揮典型引路的作用。七是探討社會責任評價向第三方體系認證發展的可行性。據了解,國家有關機構正在參照ISO26000《社會責任指南》編制中國化的國家標準《社會責任指南》,由國家有關部門作為推薦性標準發布實施。作為“中國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項目”的核心成果———我國《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準則》和《評價指南》,是將ISO26000《社會責任指南》中國化并且行業化的行業標準,應該說與ISO26000《社會責任指南》和上述有關部門即將發布的國家標準《社會責任指南》是等效的。根據以往的經驗和發展趨勢,我們可以在行業社會責任建設和評價工作取得一定經驗的基礎上,推動有關部門(如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認監委)在適當時機聯合發布我國《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準則》,使該《評價準則》由行業指導性標準升格為國家推薦性行業標準,進而更有效地推動社會責任建設在全行業的開展,更有效地使我國建筑業企業的社會責任建設與國際接軌,使社會責任實踐卓越的建筑業企業早日拿到進入國際市場的“通行證”。這些設想,還有待通過實踐進行豐富和完善。
放眼全國,一個政府引導、行業推動、社會參與、企業踐行的社會責任建設活動正在建筑行業蓬勃興起。建筑行業協會在這項建設方面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要求,“充分發揮協會在規范行業秩序、建立行業從業人員行為準則、促進企業誠信經營等方面的行業自律作用”。讓我們以履行社會責任的精神,發揮行業協會的職能優勢和組織優勢,切實加強對建筑業企業社會責任項目實施的組織領導、完善項目文件編制機構、健全項目運行管理制度、加強項目信息宣傳、加強行業協會之間的溝通協調,全力推進建筑業企業的社會責任建設,讓我們建筑行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走在全國各行業的前列,為實現建筑行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做出應有的貢獻。(執筆人:中國建筑業協會吳濤 周福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