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城市建筑業協會(聯合會、施工行業協會),有關行業建設協會,解放軍工程建設協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資委管理的有關建筑業企業,第五屆理事會理事,第六屆理事會理事候選人:
我會第五屆理事會已屆滿。經各地區建筑業協會、有關行業建設協會及有關單位推薦,已產生第六屆理事會理事和常務理事候選人。經研究,擬于2015年7月中下旬在北京召開中國建筑業協會五屆六次理事會和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為使各單位做好參會準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內容
(一)五屆六次理事會的主要內容
1、傳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同意中國建筑業協會換屆的批復;
2、審議中國建筑業協會第五屆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3、審議《中國建筑業協會章程(修改草案)》;
4、審議《中國建筑業協會分支機構管理辦法(修改稿)》;
5、審議通過接收新會員名單;
6、通報第六屆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組成方案和理事、常務理事候選人情況;
(二)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的主要內容
1、住房城鄉建設部、民政部領導講話;
2、審議通過中國建筑業協會第五屆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3、審議通過《中國建筑業協會章程(修改稿)》;
4、審議通過《中國建筑業協會會費管理辦法(修改稿)》;
5、審議通過《中國建筑業協會分支機構管理辦法(修改稿)》;
6、選舉產生中國建筑業協會第六屆理事會理事、常務理事、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二、參會代表
(一)出席五屆六次理事會的人員為第五屆理事會理事,如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席會議,請委派代表出席。
(二)出席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人員:
1、各地區建筑業協會、有關行業建設協會及有關單位推薦的第六屆理事會理事候選人;
2、會員代表,即各地區建筑業協會、有關行業建設協會及有關單位在理事候選人單位之外推選參加會議的代表,代表數量為本單位推薦理事候選人數量的30%;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城市建筑業協會(聯合會、施工行業協會),有關行業建設協會秘書長各1人;
4、本會各分會(專業委員會)負責人各1人;
5、中國建筑業協會第五屆理事會會長、副會長。
三、其他事項
會議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各單位認真準備并將“會議代表反饋單”(見附件)于7月10日前傳真至中國建筑業協會會員管理部。
聯 系 人:劉 蕾 隋偉旭
聯系電話:(010)62135075
傳 真:(010)62135023
附件:會議代表反饋單
中國建筑業協會
2015年6月24日
